第64章 程处默送酒
程咬金闻言,立刻躬身领命,声音恭敬有力。
“臣遵旨!陛下放心,臣回去之后,立刻叮嘱犬子,牢牢记在心里。”
“每年十坛天禄,必定第一时间预留出最好的两坛,秘密备好,绝不泄露半点风声,全程严守秘密。”
“也必定拼尽全力,护好王小郎君,绝不让他受半点委屈、半分惊扰!”
李世民满意点头,眉眼间儘是释然。
有程咬金这番话,有程家明里暗里名正言顺的照拂,王知还便能一世安稳,留在乡间自在度日。
不用沾染朝堂纷爭,不用周旋权贵之间。
而他,也能安安稳稳,得到这世间独一份的佳酿,两全其美。
“下去吧,此事,务必严守秘密,不可对外泄露半句。”
“臣谨记圣命,告退!”
程咬金躬身行礼,缓步退出御书房,脚步沉稳,心中已然瞭然。
往后,卢国公府,便是王知还在长安城里,最坚实、最名正言顺的靠山,任凭谁,也动不得他分毫。
而那每年仅限十坛的顶级特贡佳酿天禄,也自此,有了专属的帝王归属。
…………
贞观九年五月十八,天色才刚蒙蒙撕开一道鱼肚白,整个卢国公府还浸在破晓前的静謐里,程处默已然醒透。
不是晨鸡啼鸣惊扰,是心底压著一桩大事,翻来覆去再无睡意。
他披衣起身,趿著布鞋踏出厢房。
天边浮著一层淡淡的橘红朝霞,晕染在青灰云层间,院里树影沉沉。
僕从下人尚且安睡,只有马厩里偶尔传来骏马低低的打响鼻声,划破清晨的沉寂。
井台边打来的凉水扑面浇下,刺骨的凉意瞬间驱散残存的惺忪。
程处默握著布巾,立在檐下望著远方渐亮的天际,心头沉甸甸的。
往后长安高端酒局的代理权握在自己手里,不再是倚仗父亲名头的世家紈絝,而是独当一面做事的程处默。
紧张、忐忑,又藏著少年人破土而出的雀跃与期许。
“哥,大清早不睡觉,站这儿吹风乾啥?”
程处亮揉著眼睛晃出来,一头乱髮蓬得像鸡窝,衣襟半敞,睡眼惺忪。
程处默把布巾搭在井栏上,神色敛了几分散漫,多了几分沉稳:“今日要送样品酒,十坛先送出四坛,抢占风头。”
“四坛?这么急?”程处亮瞬间精神了几分。
“酒香不等人。”程处默语气篤定,“样品越早送进勛贵府邸,口碑越早传开。等半月后第一批家宴级酒出窖,预定名单、定金尾款一气呵成,半点不耽误。”
说到这儿,他侧头看了眼弟弟,唇角微扬:“这事做成了,往后带你遍尝长安珍饈好酒。”
程处亮立马眼睛发亮,挠著头嘀咕:“哥,你现在说话办事,越来越有王兄那股沉稳章法了。”
程处默脚步微顿,心底默然认同。
自打结识王知还,他渐渐褪去往日的浮躁莽撞,做事不再隨性而为,凡事谋定后动,三思而后行。
那种不急不躁、把一切都算在前头的性子,不知不觉间,已然刻进了他的行事里。
兄弟二人草草用过晨膳,程处默从內室搬出四只小巧陶坛。
坛身釉色温润细腻,大小刚好能单手托握,坛口以山黄泥混稻草严密封固,坛身墨笔清秀,写著国宾级·陈化中七个字。
昨夜他便细心用麻布层层裹缠,垫好软絮,生怕路途顛簸磕碰分毫,待看得万无一失,才轻轻放进铺著乾草的竹篮。
“原定四坛,送尉迟恭、秦叔宝、房玄龄三位国公相爷。
李药师奉命巡查北境不在长安,余下一坛暂且留著,等他回京再登门送上。”
程处默仔细整理好竹篮,抬手示意,“走,先去鄂国公府。”
二人牵马出府时,一轮红日已然攀上坊墙顶端,金辉洒落长街,青石板路面泛著温润的光泽。
街边商贩陆续支起摊子,蒸饼铺的笼屉层层叠叠,白蒙蒙的热气扶摇而上,混著早点的香气,漫满清晨的长安街坊。
程处默骑在枣红马上,一只手轻轻扶著马鞍旁的竹篮,生怕晃动,韁绳握得极紧,步履也比平日放缓了许多。
身旁的程处亮骑著黑马,瞅著他紧绷的侧脸,忍不住打趣:“哥,你紧张就直说,韁绳都被你攥得指节发白了。”
程处默脸上微微一僵,嘴上不肯承认:“休得胡言,我只是当心酒罈。”
嘴上嘴硬,指尖却下意识鬆了几分。
王知还把整个长安独家代理权交到他手上,是信他的人品、信他的分寸。这份沉甸甸的信任,他不能辜负,更不能办砸。
鄂国公府坐落在安兴坊,紧贴皇城东墙,府门阔大气派,两尊石狮怒目盘踞门前,威严凛然。
守门家丁个个身强体壮,皆是跟著尉迟恭从沙场走下来的老兵,眉眼间自带一股悍然之气。
见程处默到来,家丁连忙拱手含笑:“程大公子这般早,国公方才还念叨,估摸您也该到了。”
话音未落,院內便炸起一道浑厚洪亮的大嗓门,如洪钟震耳:“是程家小子来了?別在门口磨蹭,赶紧进来!”
程处默兄弟相视苦笑,抬脚跨进府门。
正堂之內,尉迟恭赤著上身,一身古铜色肌肤腱子肉虬结,魁梧如山。
双手各举一只四五十斤重的石锁,起落翻飞稳如平地,气息绵长不乱。
瞧见二人进门,他手臂一沉,石锁重重砸落地面,“咚”的一声闷响,震得青砖地面微微发颤。
“臭小子,大清早登门,定是给老子带好酒来了。”
尉迟恭粗眉一挑,鼻子猛地抽了两下,敏锐嗅到一缕穿透麻布泥封的醇香,目光瞬间锁定竹篮,大步上前一把將小陶坛抢在手里,凑到鼻尖深深一嗅。
那双素来锐利如鹰的眸子,瞬间亮得宛若星火。
“没错!就是上次那绝世烈酒的底子!”他瞪著程处默,语气带著几分迫不及待。
“尉迟伯伯不止耳力好,鼻子更是好用,一闻就知道。”
程处默从容拱手,语气不卑不亢,“上回您在卢国公府喝的,是刚蒸出的头道新浆,性子刚烈衝口。
这坛是国宾级陈化酒,经时日沉淀,酒体愈发醇厚绵柔,余味悠长,远胜新浆。”
“臣遵旨!陛下放心,臣回去之后,立刻叮嘱犬子,牢牢记在心里。”
“每年十坛天禄,必定第一时间预留出最好的两坛,秘密备好,绝不泄露半点风声,全程严守秘密。”
“也必定拼尽全力,护好王小郎君,绝不让他受半点委屈、半分惊扰!”
李世民满意点头,眉眼间儘是释然。
有程咬金这番话,有程家明里暗里名正言顺的照拂,王知还便能一世安稳,留在乡间自在度日。
不用沾染朝堂纷爭,不用周旋权贵之间。
而他,也能安安稳稳,得到这世间独一份的佳酿,两全其美。
“下去吧,此事,务必严守秘密,不可对外泄露半句。”
“臣谨记圣命,告退!”
程咬金躬身行礼,缓步退出御书房,脚步沉稳,心中已然瞭然。
往后,卢国公府,便是王知还在长安城里,最坚实、最名正言顺的靠山,任凭谁,也动不得他分毫。
而那每年仅限十坛的顶级特贡佳酿天禄,也自此,有了专属的帝王归属。
…………
贞观九年五月十八,天色才刚蒙蒙撕开一道鱼肚白,整个卢国公府还浸在破晓前的静謐里,程处默已然醒透。
不是晨鸡啼鸣惊扰,是心底压著一桩大事,翻来覆去再无睡意。
他披衣起身,趿著布鞋踏出厢房。
天边浮著一层淡淡的橘红朝霞,晕染在青灰云层间,院里树影沉沉。
僕从下人尚且安睡,只有马厩里偶尔传来骏马低低的打响鼻声,划破清晨的沉寂。
井台边打来的凉水扑面浇下,刺骨的凉意瞬间驱散残存的惺忪。
程处默握著布巾,立在檐下望著远方渐亮的天际,心头沉甸甸的。
往后长安高端酒局的代理权握在自己手里,不再是倚仗父亲名头的世家紈絝,而是独当一面做事的程处默。
紧张、忐忑,又藏著少年人破土而出的雀跃与期许。
“哥,大清早不睡觉,站这儿吹风乾啥?”
程处亮揉著眼睛晃出来,一头乱髮蓬得像鸡窝,衣襟半敞,睡眼惺忪。
程处默把布巾搭在井栏上,神色敛了几分散漫,多了几分沉稳:“今日要送样品酒,十坛先送出四坛,抢占风头。”
“四坛?这么急?”程处亮瞬间精神了几分。
“酒香不等人。”程处默语气篤定,“样品越早送进勛贵府邸,口碑越早传开。等半月后第一批家宴级酒出窖,预定名单、定金尾款一气呵成,半点不耽误。”
说到这儿,他侧头看了眼弟弟,唇角微扬:“这事做成了,往后带你遍尝长安珍饈好酒。”
程处亮立马眼睛发亮,挠著头嘀咕:“哥,你现在说话办事,越来越有王兄那股沉稳章法了。”
程处默脚步微顿,心底默然认同。
自打结识王知还,他渐渐褪去往日的浮躁莽撞,做事不再隨性而为,凡事谋定后动,三思而后行。
那种不急不躁、把一切都算在前头的性子,不知不觉间,已然刻进了他的行事里。
兄弟二人草草用过晨膳,程处默从內室搬出四只小巧陶坛。
坛身釉色温润细腻,大小刚好能单手托握,坛口以山黄泥混稻草严密封固,坛身墨笔清秀,写著国宾级·陈化中七个字。
昨夜他便细心用麻布层层裹缠,垫好软絮,生怕路途顛簸磕碰分毫,待看得万无一失,才轻轻放进铺著乾草的竹篮。
“原定四坛,送尉迟恭、秦叔宝、房玄龄三位国公相爷。
李药师奉命巡查北境不在长安,余下一坛暂且留著,等他回京再登门送上。”
程处默仔细整理好竹篮,抬手示意,“走,先去鄂国公府。”
二人牵马出府时,一轮红日已然攀上坊墙顶端,金辉洒落长街,青石板路面泛著温润的光泽。
街边商贩陆续支起摊子,蒸饼铺的笼屉层层叠叠,白蒙蒙的热气扶摇而上,混著早点的香气,漫满清晨的长安街坊。
程处默骑在枣红马上,一只手轻轻扶著马鞍旁的竹篮,生怕晃动,韁绳握得极紧,步履也比平日放缓了许多。
身旁的程处亮骑著黑马,瞅著他紧绷的侧脸,忍不住打趣:“哥,你紧张就直说,韁绳都被你攥得指节发白了。”
程处默脸上微微一僵,嘴上不肯承认:“休得胡言,我只是当心酒罈。”
嘴上嘴硬,指尖却下意识鬆了几分。
王知还把整个长安独家代理权交到他手上,是信他的人品、信他的分寸。这份沉甸甸的信任,他不能辜负,更不能办砸。
鄂国公府坐落在安兴坊,紧贴皇城东墙,府门阔大气派,两尊石狮怒目盘踞门前,威严凛然。
守门家丁个个身强体壮,皆是跟著尉迟恭从沙场走下来的老兵,眉眼间自带一股悍然之气。
见程处默到来,家丁连忙拱手含笑:“程大公子这般早,国公方才还念叨,估摸您也该到了。”
话音未落,院內便炸起一道浑厚洪亮的大嗓门,如洪钟震耳:“是程家小子来了?別在门口磨蹭,赶紧进来!”
程处默兄弟相视苦笑,抬脚跨进府门。
正堂之內,尉迟恭赤著上身,一身古铜色肌肤腱子肉虬结,魁梧如山。
双手各举一只四五十斤重的石锁,起落翻飞稳如平地,气息绵长不乱。
瞧见二人进门,他手臂一沉,石锁重重砸落地面,“咚”的一声闷响,震得青砖地面微微发颤。
“臭小子,大清早登门,定是给老子带好酒来了。”
尉迟恭粗眉一挑,鼻子猛地抽了两下,敏锐嗅到一缕穿透麻布泥封的醇香,目光瞬间锁定竹篮,大步上前一把將小陶坛抢在手里,凑到鼻尖深深一嗅。
那双素来锐利如鹰的眸子,瞬间亮得宛若星火。
“没错!就是上次那绝世烈酒的底子!”他瞪著程处默,语气带著几分迫不及待。
“尉迟伯伯不止耳力好,鼻子更是好用,一闻就知道。”
程处默从容拱手,语气不卑不亢,“上回您在卢国公府喝的,是刚蒸出的头道新浆,性子刚烈衝口。
这坛是国宾级陈化酒,经时日沉淀,酒体愈发醇厚绵柔,余味悠长,远胜新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