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是郑明远亲自送来的。
    那天下午,洛凡正在格物院里给学生们讲化学基础。
    黑板上写满了化学方程式,从燃烧的条件讲到氧化反应,台下的学生们听得入神,笔在本子上沙沙地响。
    “先生,司农寺的郑大人在外面,说有要紧事。”春兰推门进来,小声说道。
    洛凡放下粉笔,看了一眼墙上的电子钟。
    离下课还有不到一刻钟,他想了想,对学生们说:“先自习,把刚才讲的內容复习一遍,我出去一下。”
    他走出讲堂,就看见郑明远站在院子里,脸上的表情像是中了彩票一样,又是兴奋又是紧张,搓著两只手,在青砖地上来回踱步。
    “郑大人,怎么了?”洛凡走过去。
    “护国公!找到了!找到了!”
    郑明远的声音都在发抖,双手捧著一个竹篓,小心翼翼地递到洛凡面前,像捧著什么易碎的珍宝。
    洛凡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他低头往竹篓里看去,里面是一株水稻,连根带泥,用湿布裹著根部,叶片有些蔫了,但整体还算鲜活。
    稻秆比普通水稻矮了一截,穗子也小,看起来弱不禁风的。
    但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株水稻的花葯是乾瘪的、不开裂的。
    洛凡蹲下来,把那株水稻从竹篓里取出来,捏开一朵颖花,仔细观察。
    雄蕊退化得几乎看不见,雌蕊却发育正常,柱头外露,白白嫩嫩的,一看就有接受花粉的能力。
    “哪儿找到的?”洛凡抬起头,声音里压著兴奋。
    “广东!一个老农在自家稻田里发现的!”
    郑明远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他看了报纸上的『寻稻启事』,又听了广播,就留了心。他在田里找了整整半个月,眼睛都快看瞎了,才找到这一株!”
    “半个月?”洛凡愣了一下。
    “半个月!他说他每天天不亮就下田,一朵花一朵花地看,看到天黑才回家,村里人都说他疯了,他不理,继续找。找了半个月,终於找到了!”
    洛凡沉默了。
    他想起自己写的那篇“寻稻启事”,本来没抱太大希望。
    雄性不育株的出现概率太低了,几十万株里才有一株,光靠报纸和广播,能不能找到,他心里也没底。
    可他没想到,真的有人会为了一则启事,在稻田里蹲半个月。
    “那个老农呢?”洛凡问。
    “在司农寺呢,下官让人给他安排了住处,管吃管住。”
    郑明远连忙说:“护国公要不要见见他?”
    “见!”
    洛凡毫不犹豫地说:“明天,我亲自去司农寺见他。”
    他低下头,又看了一眼那株水稻。
    这就是他等了许久的“雄性不育株”。
    有了它,杂交水稻的第一步就迈出去了。
    接下来,就是要用保持系跟它杂交,让它的不育性状能够稳定遗传下去。
    还需要恢復系,需要大量的试验,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和无数次的失败。
    但至少,门开了。
    “郑大人,这株水稻,从现在开始,就是司农寺最高级別的保护对象。”
    洛凡站起身来,神色郑重:“派人日夜看守,不能让虫咬了,不能让鸟啄了,不能让人碰了,浇水、施肥、除草,每一项都要按规矩来,不能出一点差错。”
    “下官明白!”郑明远连连点头。
    洛凡把那株水稻小心翼翼地放回竹篓里,又看了几眼,才让郑明远带走。
    郑明远捧著竹篓,脚步轻快得像个孩子,一溜烟就出了院门。
    洛凡站在院子里,看著他的背影消失,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找到了。
    这个坎迈过去了,后面的路虽然还长,但至少方向是对的。
    洛凡在格物院和司农寺两头跑,忙得脚不沾地。
    学生们上午上课,下午跟他下田,日子过得充实又踏实。
    高丽使臣那边的事,他本来没怎么在意。
    朱標召见他们,是朝廷的事,跟他一个护国公关係不大。
    可这天上午,宫里来人了。
    “护国公,陛下请您进宫一趟。”太监王吉祥笑呵呵地说。
    “什么事?”洛凡放下手里的教案。
    “高丽使臣想见您。”
    洛凡愣了一下,隨即点了点头。
    高丽使臣想见他,无非是好奇。
    他搞出来的那些东西,汽车、电话、火车、飞机、图书馆,估计把这些高丽人嚇得不轻。
    也罢,见就见吧。
    洛凡换了一身石青色的蟒袍,系好白玉带,跟著王吉祥进了宫。
    乾清宫东暖阁里,朱標正坐在炕上,手里端著一杯茶。
    他对面站著两个人,穿著高丽的官服,正是朴义淳和金孝宗。
    朴义淳今天穿得格外正式。深蓝色的官袍,前后绣著鹤纹,头上戴著乌纱帽,鬍鬚梳理得整整齐齐,整个人看起来庄重而恭敬。
    金孝宗站在他身后半步,也是一身正式装扮,但神態比朴义淳紧张得多,手指不自觉地绞著衣角。
    “臣洛凡,参见陛下。”洛凡走进来,躬身行礼。
    “来了?坐下说话。”朱標指了指旁边的绣墩。
    洛凡坐了下来,目光扫过朴义淳和金孝宗,微微頷首示意。
    朴义淳却在看到洛凡的那一刻,整个人像被定住了一样,一动不动地盯著他看,眼神里带著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洛凡被他看得有些发毛,皱了皱眉:“这位大人,怎么了?”
    朴义淳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躬身行礼,声音有些发颤:“下官高丽正使朴义淳,见过护国公,下官失礼了,只是……只是护国公的相貌,让下官想起了一个人。”
    洛凡心里咯噔了一下。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什么人?”
    朴义淳深吸一口气,直起身来,看著洛凡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下官斗胆,敢问护国公祖上可有人去过高丽?”
    东暖阁里安静了一瞬。
    朱標放下茶盏,眉头微微皱起,显然也被朴义淳这个问题弄得有些意外。
    洛凡的脸色已经不太好看了。
    他不是傻子,朴义淳这话里的意思,他听得明明白白。
    “朴大人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洛凡的语气平静,但任谁都听得出来,这份平静底下压著东西。
    朴义淳犹豫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措辞,最终还是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晰。
    “下官近日在京城,见闻种种,无不惊嘆,汽车、火车、电话、飞机、图书馆……这些神跡一般的事物,皆出自护国公之手。”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著一种说不出的热切:“下官与副使商议,觉得护国公如此天纵之才,恐非寻常血脉所能孕育。”
    “下官查阅高丽旧籍,得知数百年前,高丽曾有一户洛姓人家迁居中原。”
    “下官斗胆猜测,护国公或许就是那户人家的后人。”
    “也就是说……”
    朴义淳直视著洛凡的眼睛:“护国公身上,流著高丽人的血。”
    这话一出,东暖阁里的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
    朱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手指在炕桌上轻轻敲击著,没有开口。
    洛凡的脸色彻底黑了。不是那种“有点不高兴”的黑,而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那种阴沉。
    他盯著朴义淳,目光冷得像腊月的寒风。
    “朴大人。”
    洛凡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一下一下地钉在地上。
    “本官姓洛,名凡,是大明人,祖籍南直隶凤阳府,本官的爹是大明人,本官的爷爷是大明人,本官往上数十八代,都是大明人。”
    他站起身来,往前走了两步。
    朴义淳下意识地退了一步。
    “你说本官身上流著高丽人的血?”
    洛凡的声音冷得像淬了冰:“你有什么证据?就凭一本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翻出来的旧籍?就凭一个『可能』、一个『猜测』?”
    “下官……下官並非有意冒犯……”朴义淳的脸色白了,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是不是有意,你自己心里清楚。”
    洛凡打断了他,转过身看著朱標,拱了拱手:“陛下,臣请告退。”
    朱標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去吧。”
    洛凡大步走出了东暖阁,头都没回。
    他穿过乾清宫的廊道,走过汉白玉的台阶,一直走到宫门口,才停下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呼出去,又吸了一口,再呼出去。
    胸腔里的那团火,才慢慢压了下去。
    高丽人。
    他身上流著高丽人的血?
    荒唐!
    他是穿越来的,但他的身体是大明土生土长的,他的父母是大明人,他的祖籍是凤阳府,他的一切都属於这片土地。
    他知道朴义淳为什么要这么说。
    不是因为真的有什么证据,而是因为高丽太小了,太弱了,太穷了。
    他们看到大明的东西,觉得不可思议,觉得不可能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出来的,所以一定要给他找一个“非凡”的出身。
    而“高丽血脉”,就是他们能找到的最能让自己脸上有光的解释。
    这叫什么?这叫往自己脸上贴金。
    贴的还是別人的金。
    洛凡想到这里,又好气又好笑,摇了摇头,上了马车。
    “回府。”他对老赵说。
    马车缓缓驶出宫门,匯入了大街上的车流。
    洛凡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脑子里却一直在转著刚才的事。
    他不是生朴义淳的气。
    朴义淳不过是个小人物,说了句糊涂话,不值得他动怒。
    他是在想一件事。
    高丽使臣为什么敢在乾清宫、当著朱標的面,说出这种话?
    因为他觉得,这是给洛凡“增光”。
    他觉得,给洛凡安上一个“高丽血脉”的名头,是在抬高洛凡的身份。
    在朴义淳的认知里,高丽虽然小,虽然弱,但它的“血脉”是有价值的,是值得炫耀的。
    可他不知道,在洛凡眼里,大明就是大明,不需要任何別的什么东西来加持。
    洛凡睁开眼睛,掀开车帘,看著窗外繁华的街景。
    京城的大街上,百姓们来来往往,脸上带著笑。
    孩子们在巷口追逐打闹,老人们坐在门槛上晒太阳。
    骑自行车的年轻人按著铃鐺,叮铃铃地穿过人群。
    这才是他的家。
    他的国。
    他的血脉。
    不是什么高丽,不是什么別的什么地方。
    就是大明。
    马车在护国公府门口停下。洛凡下了车,走进府里。
    杨小蕊正在院子里跟吴素素说话,看见洛凡脸色不对,愣了一下:“怎么了?谁惹你了?”
    “没事。”洛凡摆了摆手:“有个高丽使臣,说了句糊涂话。”
    “什么糊涂话?”
    “他说我身上流著高丽人的血。”
    杨小蕊愣了愣,隨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洛凡没好气地问。
    “我笑那个高丽使臣,胆子不小,敢当著你的面说这种话。”
    杨小蕊捂著嘴,笑得更厉害了:“他是不是觉得,给你安个高丽血脉,你就能跟他们亲近些?”
    洛凡被她笑得有些无奈,嘆了口气:“大概吧。”
    “那你生气了吗?”
    “有点。但现在不气了。”
    “那就好。”杨小蕊走过来,挽住他的胳膊:“走吧,吃饭去,素素燉了你最爱吃的排骨莲藕汤。”
    洛凡点了点头,跟著她往饭厅走。
    走了两步,他忽然停下来,从袖子里掏出那份电报。
    “怎么了?”杨小蕊问。
    洛凡看著电报上那行字,“杂交水稻雄性不育株已找到”,嘴角慢慢咧开了。
    “没事。”他把电报收好,迈步走进了饭厅。
    饭桌上,妞妞已经坐在她的专用小椅子上,手里抓著一块排骨,啃得满脸都是油。
    看见洛凡进来,她咧开嘴笑了,露出几颗小米牙。
    “爹爹!吃肉肉!”
    洛凡笑著走过去,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坐下来,端起碗,夹了一块排骨。
    排骨燉得软烂,一咬就脱骨,莲藕粉糯,汤汁浓郁。
    洛凡吃了一口,忽然说了一句:“小蕊,杂交水稻的不育株找到了。”
    杨小蕊愣了一下,隨即瞪大了眼睛:“真的?”
    “真的。广东的一个老农,在田里找了半个月找到的。”
    “半个月?”杨小蕊倒吸了一口凉气。
    “半个月。”
    洛凡点了点头:“人家一个普通老农,为了一则启事,能在田里蹲半个月。”
    “我要是做不出点名堂来,对得起人家吗?”
    杨小蕊看著他,没有说话。
    吴素素端著一碗汤走过来,放在洛凡面前,轻声说:“你慢慢做,不急,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
    洛凡接过汤,喝了一口。
    莲藕的清甜和排骨的肉香混在一起,在舌尖上慢慢化开。
    “知道了。”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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