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阿拉斯托的人脉,还有小偷!
林登看著站在门口的老绅士,心中的困惑更甚。
为什么子爵会派他来找自己?
明明林登昨天才提出想找子爵帮忙。
而子爵又为什么会知道这个事情?
他又是怎么知道自己现在住在这个地方?
对於心中的疑惑,林登刚想开口询问,可老绅士却抢先了一步,他从怀中拿出了一封信,並將信递给了林登。
“下午三点,子爵先生不喜欢迟到,希望你准时到达。”
林登接过信件,他愣愣地看著信封的火漆印。
火漆上印著一个精巧的图案,一个牧羊女抱著捆羊毛,下面则印有子爵家族的姓氏。
“我要说的就这么多,助你生活愉快。”
老绅士掏出掛在自己马甲上的金表,他瞥了一眼时间,然后后退一步脱帽,对林登行了一礼。
礼毕,老绅士甩了下身后的燕尾,转身昂首挺胸地走向停在小路上的马车。
这时,林登才注意到路边居然停著一辆马车。
先前几人租了两辆马车,一辆载著阿拉斯托不知道去了哪里,另一辆也早就走了。
至於现在出现在小路上的马车,细细看去,確实和那些普通的马车不一样。
那是一辆四轮封闭轿式马车,通体刷上了黑漆。
黑漆醇厚,在阳光的照耀下,车厢只反射很少的光。
看上去是那么的沉稳、含蓄。
就像是一颗阳光下的黑曜石。
车身没有任何多余的奢华装饰,却处处透露著不俗。
就连拉车的马都不是普通的马。
高头大背,神采奕奕。
鬃毛修剪得整整齐齐。
老绅士钻进了车厢里坐好。
车夫一抖韁绳。
马蹄在小路上踏出几声脆响,马车便迎著阳光很快消失在了林登的视野中。
当林登再也看不见那马车后,他將信封放在手中拍了拍。
正打算关门回屋时,忽然,远处又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声音传来的方向正好与老绅士离开的方向相反。
林登手握著门把手,踮脚朝著马蹄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就看见一个人驾著马车朝著小屋驶来。
而持韁的却是从昨天下午就不见的阿拉斯托。
“吁!”
阿拉斯托拽紧韁绳,嘴里喊著口號。
马儿得到指令,听话地停下了脚步。
车子稳稳地停在路上。
阿拉斯托一扭头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林登。
他手持韁绳,扬起头喊著林登的名字。
“林登!快过来!快!”
听见阿拉斯托在喊自己,林登便拿著信,小跑到马车旁。
“上车!”
阿拉斯托挪动屁股,给林登让出了位置。
林登踩著踏板,坐到了阿拉斯托的身旁。
阿拉斯托的额头上沁出一层薄汗。
“看来我还是晚了一步,你已经见到子爵的管家了?”
阿拉斯托看见了林登手中的信,他一边说著,一边指挥马儿將车子调转方向。
而后两人就坐著马车朝著市区出发。
路上,林登將信拿在手中,举到阿拉斯托面前说道:
“这是你乾的?”
阿拉斯托点头承认了下来。
“还记得你昨天说过的话吗?你想见子爵,我答应帮你实现愿望。我还收了你五百金镑,你还求了我。”
“可那是你让我做的。”
“这不重要,我收了钱,那就要帮你做事,这是我的原则。”
“所以你就帮我联繫上了子爵,你是认识他?”
阿拉斯托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他,萨特克利夫,奇怪的名字,我第一次听。”
“那他为什么愿意见我?”林登反问道。
对此,阿拉斯托呵呵一笑。
他从屁股下面抽出了一份报纸,就是他昨天看的那份。
阿拉斯托將报纸塞进林登手中,並指著上面的一个人解释道:“我虽然不认识那个所谓的子爵,但是我认识他们的前任市长。”
林登看著报纸上的照片,又看了看驾车的阿拉斯托。
他的眼中闪烁著怀疑。
“你还认识维尔特林的市长?”
阿拉斯托淡然说道:“说实话,我是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他。我只知道他拿了我的资助,然后就出去闯荡了。我还是看报纸知道他在维尔特林的。”
然后阿拉斯托告诉林登,他在年轻的时候资助了不少人,都是些生活落魄,但心怀大志又不甘现状的人。
他们有的靠著这笔钱很快就做大了生意,有的则是去报考文官,还有的选择出海远洋。
“我的生意能做到这般地步,也少不了他们的反哺。这叫做定点投资!你要好好学习,日后说不定也能用上。”
阿拉斯托自豪地说道,接著他又將后面发生的事告诉了林登。
“总之,我找到了他,並把我们的目的告诉了他。他还算爽快,替我们写了一封介绍信。我带著那份信去了子爵的庄园,然后那子爵就让人来找你了。”
“哦,对了,你对异种有多少了解?”
阿拉斯托问道。
林登想了想回答道:“还行,最基本的知识我都知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阿拉斯托告诉林登,因为他让前市长在介绍信上写的是异种调查员林登·科波菲尔。
前来的目的就是要进入暗橡林调查林中异种的生活情况,以完成他们的学术研究。
“什么?”林登瞪大了双眼。
阿拉斯托却是一脸的无可奈何。
“我没有办法,你是狩魔人,我是黑市贩子,我们总要有个合法的身份,除了这个身份我想不出別的了。”
“所以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市区!既然都是研究员了,当然要有一身体面的衣服了!”
阿拉斯托一脸嫌弃地看著林登身上的衣服。
“你的衣服只配用来掩盖垃圾桶。”
两人一路顛簸,终於来到了市区。
进了市区,道路上便满是行人。
同样骑马的绅士,挎著篮子的妇人,奔跑的孩子。
阿拉斯托控制好马儿的速度,在路上缓缓地行驶著。
他的一双眼睛左右张望,嘴中不停地念著街道两旁的商店招牌名。
终於他將马车停在了一家服装店的门口。
“你要买衣服?”
“不,林登先生,是你要买衣服。”
说著,阿拉斯托拉著林登的手推门走进了服装店。
店里瀰漫著羊毛和樟脑的气味,墙上掛满了各种顏色的布料样本,从墨绿色到深灰色,从深蓝色到炭黑色,都是达官贵人们喜欢的顏色。
两边是一排排的衣架,上面掛著各种已经做好的成衣,那是给普通人看的。
达官贵人的衣服都是手工定製的。
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胖子,脸上留著两撇精致的小鬍子,穿著一件格子纹的马甲。
他看见有客人来,先是用那对精明的眼珠子將客人上下打量了一番。
然后他走上前,神情不卑不亢地说道:“两位先生需要什么?成衣还是定製?我们这里有整个联合王国最时髦的衣服。”
阿拉斯托环视了一圈店里的衣服,走到布料区,上手摸了摸布料的触感。
店主出声提醒道:“先生,我们家的衣服有点昂贵,还请你不要乱摸。”
阿拉斯托无聊地翻了翻眼皮,他从钱包里拿出了自己的支票在店主面前晃了晃。
“定製,给那位先生,要好料子。”
店主在看到支票后,顿时变了脸。
他的姿態瞬间恭敬了起来。
店主挤出諂媚的表情,赶忙招呼自己的员工带林登上二楼。
后面的帘子掀开,走出了三个裁缝。
裁缝们簇拥著林登来到二楼。
此时店主正向阿拉斯托打著包票。
“放心吧先生,我们为不少爵士和当官的做过衣服,路数熟得很!”
……
“袖子剪短一寸。”
“然后背部要再挺拔一些。”
店主领著裁缝们用皮尺测量著林登的尺寸,並用滑石在样衣上留下记號。
而林登就像是个木偶一样,被几人隨意地摆弄著。
他盯著镜子里被羊毛呢包裹的自己,感觉浑身的不自在。
“我说,有必要这样隆重吗?”
“当然。”
阿拉斯托坐在柔软的绒面沙发里,品味著店主泡的红茶,他觉得还不够味,又往里面加了一块方糖。
他端著茶杯走到了林登的身边。
“因为我们要见的是萨特克利夫子爵,你必须要有一件得体的衣服,先敬罗衣再敬人。腰身再收半英寸,做出腰线。”
阿拉斯托隨口说道。
“是的。”
店主忙不迭地记下要求,而后他低声吩咐裁缝:“去把料子换成炭黑的细羊绒,里面的换成酒红的真丝,他们和子爵老爷有关係,是个大客户,別让他们挑出毛病。”
店主加上三个裁缝,四个人摆弄了半天,终於敲定好了林登衣服的细节。
按照阿拉斯托的要求,衣服要在十二点前做好。
於是三人不敢耽误,赶忙开工剪裁。
林登也因此得到了喘息的时间,他疲惫地坐到了沙发上。
“做衣服真烦。”林登抱怨道。
“你要习惯,和贵族打交道就是这样。”阿拉斯托喝完杯里的茶,站起身对林登说道:“走吧,还有別的东西要置办呢!”
林登屁股下沙发还没有坐热,他就又被阿拉斯托拽了起来。
……
在阿拉斯托的一番折腾下,林登可谓是焕然一新。
深黑色西装的肩线完美贴合林登的身体,腰线收得恰到好处。
领子服帖地立著,硬挺的白衬衫领口撑开一指的空隙,刚好能让领带稳稳噹噹地卡住。
裤子笔挺,裤线像刀刃一样锋利。
就连林登脚上的鞋子也换了,换成了黑色的皮靴。
鞋面上没有一丝灰尘,打上蜡,甚至可以照出人影。
“这是我吗……”
林登看著镜中的自己,神情有些恍惚。
他似乎看见了曾经的自己,那个还年轻的自己。
阿拉斯托围著林登转了一圈,满意地说道:“不错,不错。这才像是个体面人。”
付了做衣服的钱后,两人並肩走出了服装店。
阿拉斯托正搂著林登的脖子跟他低声商议著该如何骗子爵的时候,一个人从马车旁边走了出来。
他低著头,所以径直撞上了阿拉斯托。
“哎呦!”
阿拉斯托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撞了一个趔趄。
要不是林登眼疾手快,拉住了阿拉斯托,估计他的脸就要和地面做一个亲密接触了。
阿拉斯托稳住了身形。
他看向了撞到自己的傢伙。
那人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低著头继续往前,他的脚步如此的匆忙。
“走路长点眼睛!混蛋!”
阿拉斯托没好气地骂道。
他转身向林登抱怨:“真没有素质!撞了人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阿拉斯托整理了下自己被撞歪的领带,他的手习惯性地摸向了自己的裤子口袋。
他的手指抓了一个空。
顿时,阿拉斯托的脸色变了。
他又摸向另一个口袋,那里还是空的。
“怎么了?”林登注意到了阿拉斯托的表情。
“我钱包没了?”
阿拉斯托呢喃道。
忽然,他反应了过来。
“我的钱包!”阿拉斯托转身指著那人喊道:“该死的贼!他偷了我的钱包!”
听见了阿拉斯托的喊声,那人意识到自己暴露了。
於是撒腿就跑。
“追上他!”
阿拉斯托话音刚落,林登便像一根离弦的箭,嗖的一声,冲了出去。
街道上人流如织,这极大地减慢了林登和阿拉斯托的追捕速度。
反观那人,他身形敏捷,像一条浑身滑腻又狡猾的鱼。
他灵活地穿梭在人流之中。
“他在那里!他拐进巷子里了!”
阿拉斯托喊道。
市区的巷子十分狭窄,而且七拐八绕,十分复杂。
但好在人比外面少多了。
那人估计是想利用巷子的复杂地形甩开林登两人,可是没有想到林登就像一只寻血猎犬,牢牢跟在小偷的身后,即使他穿著手工定製的西装。
终於,那人跑进了一个死胡同。
他的面前只剩下一堵高高的墙。
此时,林登也正好堵住了那人的退路。
“钱包交出来,然后你就走了。”
林登冷著脸步步逼近,他伸出手试图给那傢伙一个机会。
可是那人的脸上没有丝毫畏惧,反而是一种得逞的表情。
只见那人吹了一个口哨。
口哨声后,四五个人突然出现在林登的身后。
他们和那小偷一样,年纪不大,估计刚成年不久,手中都拿著板砖和菜刀。
“嗨!把钱交出来,然后你就可以走了!”
小偷一脸戏謔地將刚才林登说的话,尽数还了回去。
林登的目光扫过围上来的几个少年混混,脸上表情平静。
他低头整理起自己的袖口,依旧给了他们一次机会。
“我不想伤害你们,我身上的衣服还是新做的,不要把事情闹得太难看。”
顿时,现场爆发了一阵快活的笑声。
“哟呵,大叔你还挺厉害,你是没吃过它的厉害吧!”
一个混混走上前,將手中的菜刀在林登眼前比划了几下。
可林登却是冷笑一声。
他低声说道:“找揍。”
突然,仅是片刻功夫,林登便扣住了混混拿菜刀的手,而后猛地向下一拗!
嘎嘣!
林登的力道之大,居然直接將混混的手腕掰断了。
混混的口中发出了悽厉的惨叫声。
其余混混见自家兄弟被欺负,连忙衝上前要跟林登拼命。
林登对此扯了扯嘴角:“找死。”
於是巷子里传出了一阵阵的惨叫。
“哎呦!我要死了!”
阿拉斯托扶著腰,终於赶了过来。
他气喘吁吁地靠在墙上,当他抬眼望去,就见地上躺著一群人,他们有的抱头,有的捂著手或腿,在地上痛苦地哀嚎著。
而林登则踩著一个人的脑袋,手上拿著阿拉斯托的钱包。
除了髮型乱些,林登全身上下没有受哪怕一丁点伤。
为什么子爵会派他来找自己?
明明林登昨天才提出想找子爵帮忙。
而子爵又为什么会知道这个事情?
他又是怎么知道自己现在住在这个地方?
对於心中的疑惑,林登刚想开口询问,可老绅士却抢先了一步,他从怀中拿出了一封信,並將信递给了林登。
“下午三点,子爵先生不喜欢迟到,希望你准时到达。”
林登接过信件,他愣愣地看著信封的火漆印。
火漆上印著一个精巧的图案,一个牧羊女抱著捆羊毛,下面则印有子爵家族的姓氏。
“我要说的就这么多,助你生活愉快。”
老绅士掏出掛在自己马甲上的金表,他瞥了一眼时间,然后后退一步脱帽,对林登行了一礼。
礼毕,老绅士甩了下身后的燕尾,转身昂首挺胸地走向停在小路上的马车。
这时,林登才注意到路边居然停著一辆马车。
先前几人租了两辆马车,一辆载著阿拉斯托不知道去了哪里,另一辆也早就走了。
至於现在出现在小路上的马车,细细看去,確实和那些普通的马车不一样。
那是一辆四轮封闭轿式马车,通体刷上了黑漆。
黑漆醇厚,在阳光的照耀下,车厢只反射很少的光。
看上去是那么的沉稳、含蓄。
就像是一颗阳光下的黑曜石。
车身没有任何多余的奢华装饰,却处处透露著不俗。
就连拉车的马都不是普通的马。
高头大背,神采奕奕。
鬃毛修剪得整整齐齐。
老绅士钻进了车厢里坐好。
车夫一抖韁绳。
马蹄在小路上踏出几声脆响,马车便迎著阳光很快消失在了林登的视野中。
当林登再也看不见那马车后,他將信封放在手中拍了拍。
正打算关门回屋时,忽然,远处又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声音传来的方向正好与老绅士离开的方向相反。
林登手握著门把手,踮脚朝著马蹄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就看见一个人驾著马车朝著小屋驶来。
而持韁的却是从昨天下午就不见的阿拉斯托。
“吁!”
阿拉斯托拽紧韁绳,嘴里喊著口號。
马儿得到指令,听话地停下了脚步。
车子稳稳地停在路上。
阿拉斯托一扭头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林登。
他手持韁绳,扬起头喊著林登的名字。
“林登!快过来!快!”
听见阿拉斯托在喊自己,林登便拿著信,小跑到马车旁。
“上车!”
阿拉斯托挪动屁股,给林登让出了位置。
林登踩著踏板,坐到了阿拉斯托的身旁。
阿拉斯托的额头上沁出一层薄汗。
“看来我还是晚了一步,你已经见到子爵的管家了?”
阿拉斯托看见了林登手中的信,他一边说著,一边指挥马儿將车子调转方向。
而后两人就坐著马车朝著市区出发。
路上,林登將信拿在手中,举到阿拉斯托面前说道:
“这是你乾的?”
阿拉斯托点头承认了下来。
“还记得你昨天说过的话吗?你想见子爵,我答应帮你实现愿望。我还收了你五百金镑,你还求了我。”
“可那是你让我做的。”
“这不重要,我收了钱,那就要帮你做事,这是我的原则。”
“所以你就帮我联繫上了子爵,你是认识他?”
阿拉斯托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他,萨特克利夫,奇怪的名字,我第一次听。”
“那他为什么愿意见我?”林登反问道。
对此,阿拉斯托呵呵一笑。
他从屁股下面抽出了一份报纸,就是他昨天看的那份。
阿拉斯托將报纸塞进林登手中,並指著上面的一个人解释道:“我虽然不认识那个所谓的子爵,但是我认识他们的前任市长。”
林登看著报纸上的照片,又看了看驾车的阿拉斯托。
他的眼中闪烁著怀疑。
“你还认识维尔特林的市长?”
阿拉斯托淡然说道:“说实话,我是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他。我只知道他拿了我的资助,然后就出去闯荡了。我还是看报纸知道他在维尔特林的。”
然后阿拉斯托告诉林登,他在年轻的时候资助了不少人,都是些生活落魄,但心怀大志又不甘现状的人。
他们有的靠著这笔钱很快就做大了生意,有的则是去报考文官,还有的选择出海远洋。
“我的生意能做到这般地步,也少不了他们的反哺。这叫做定点投资!你要好好学习,日后说不定也能用上。”
阿拉斯托自豪地说道,接著他又將后面发生的事告诉了林登。
“总之,我找到了他,並把我们的目的告诉了他。他还算爽快,替我们写了一封介绍信。我带著那份信去了子爵的庄园,然后那子爵就让人来找你了。”
“哦,对了,你对异种有多少了解?”
阿拉斯托问道。
林登想了想回答道:“还行,最基本的知识我都知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阿拉斯托告诉林登,因为他让前市长在介绍信上写的是异种调查员林登·科波菲尔。
前来的目的就是要进入暗橡林调查林中异种的生活情况,以完成他们的学术研究。
“什么?”林登瞪大了双眼。
阿拉斯托却是一脸的无可奈何。
“我没有办法,你是狩魔人,我是黑市贩子,我们总要有个合法的身份,除了这个身份我想不出別的了。”
“所以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市区!既然都是研究员了,当然要有一身体面的衣服了!”
阿拉斯托一脸嫌弃地看著林登身上的衣服。
“你的衣服只配用来掩盖垃圾桶。”
两人一路顛簸,终於来到了市区。
进了市区,道路上便满是行人。
同样骑马的绅士,挎著篮子的妇人,奔跑的孩子。
阿拉斯托控制好马儿的速度,在路上缓缓地行驶著。
他的一双眼睛左右张望,嘴中不停地念著街道两旁的商店招牌名。
终於他將马车停在了一家服装店的门口。
“你要买衣服?”
“不,林登先生,是你要买衣服。”
说著,阿拉斯托拉著林登的手推门走进了服装店。
店里瀰漫著羊毛和樟脑的气味,墙上掛满了各种顏色的布料样本,从墨绿色到深灰色,从深蓝色到炭黑色,都是达官贵人们喜欢的顏色。
两边是一排排的衣架,上面掛著各种已经做好的成衣,那是给普通人看的。
达官贵人的衣服都是手工定製的。
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胖子,脸上留著两撇精致的小鬍子,穿著一件格子纹的马甲。
他看见有客人来,先是用那对精明的眼珠子將客人上下打量了一番。
然后他走上前,神情不卑不亢地说道:“两位先生需要什么?成衣还是定製?我们这里有整个联合王国最时髦的衣服。”
阿拉斯托环视了一圈店里的衣服,走到布料区,上手摸了摸布料的触感。
店主出声提醒道:“先生,我们家的衣服有点昂贵,还请你不要乱摸。”
阿拉斯托无聊地翻了翻眼皮,他从钱包里拿出了自己的支票在店主面前晃了晃。
“定製,给那位先生,要好料子。”
店主在看到支票后,顿时变了脸。
他的姿態瞬间恭敬了起来。
店主挤出諂媚的表情,赶忙招呼自己的员工带林登上二楼。
后面的帘子掀开,走出了三个裁缝。
裁缝们簇拥著林登来到二楼。
此时店主正向阿拉斯托打著包票。
“放心吧先生,我们为不少爵士和当官的做过衣服,路数熟得很!”
……
“袖子剪短一寸。”
“然后背部要再挺拔一些。”
店主领著裁缝们用皮尺测量著林登的尺寸,並用滑石在样衣上留下记號。
而林登就像是个木偶一样,被几人隨意地摆弄著。
他盯著镜子里被羊毛呢包裹的自己,感觉浑身的不自在。
“我说,有必要这样隆重吗?”
“当然。”
阿拉斯托坐在柔软的绒面沙发里,品味著店主泡的红茶,他觉得还不够味,又往里面加了一块方糖。
他端著茶杯走到了林登的身边。
“因为我们要见的是萨特克利夫子爵,你必须要有一件得体的衣服,先敬罗衣再敬人。腰身再收半英寸,做出腰线。”
阿拉斯托隨口说道。
“是的。”
店主忙不迭地记下要求,而后他低声吩咐裁缝:“去把料子换成炭黑的细羊绒,里面的换成酒红的真丝,他们和子爵老爷有关係,是个大客户,別让他们挑出毛病。”
店主加上三个裁缝,四个人摆弄了半天,终於敲定好了林登衣服的细节。
按照阿拉斯托的要求,衣服要在十二点前做好。
於是三人不敢耽误,赶忙开工剪裁。
林登也因此得到了喘息的时间,他疲惫地坐到了沙发上。
“做衣服真烦。”林登抱怨道。
“你要习惯,和贵族打交道就是这样。”阿拉斯托喝完杯里的茶,站起身对林登说道:“走吧,还有別的东西要置办呢!”
林登屁股下沙发还没有坐热,他就又被阿拉斯托拽了起来。
……
在阿拉斯托的一番折腾下,林登可谓是焕然一新。
深黑色西装的肩线完美贴合林登的身体,腰线收得恰到好处。
领子服帖地立著,硬挺的白衬衫领口撑开一指的空隙,刚好能让领带稳稳噹噹地卡住。
裤子笔挺,裤线像刀刃一样锋利。
就连林登脚上的鞋子也换了,换成了黑色的皮靴。
鞋面上没有一丝灰尘,打上蜡,甚至可以照出人影。
“这是我吗……”
林登看著镜中的自己,神情有些恍惚。
他似乎看见了曾经的自己,那个还年轻的自己。
阿拉斯托围著林登转了一圈,满意地说道:“不错,不错。这才像是个体面人。”
付了做衣服的钱后,两人並肩走出了服装店。
阿拉斯托正搂著林登的脖子跟他低声商议著该如何骗子爵的时候,一个人从马车旁边走了出来。
他低著头,所以径直撞上了阿拉斯托。
“哎呦!”
阿拉斯托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撞了一个趔趄。
要不是林登眼疾手快,拉住了阿拉斯托,估计他的脸就要和地面做一个亲密接触了。
阿拉斯托稳住了身形。
他看向了撞到自己的傢伙。
那人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低著头继续往前,他的脚步如此的匆忙。
“走路长点眼睛!混蛋!”
阿拉斯托没好气地骂道。
他转身向林登抱怨:“真没有素质!撞了人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阿拉斯托整理了下自己被撞歪的领带,他的手习惯性地摸向了自己的裤子口袋。
他的手指抓了一个空。
顿时,阿拉斯托的脸色变了。
他又摸向另一个口袋,那里还是空的。
“怎么了?”林登注意到了阿拉斯托的表情。
“我钱包没了?”
阿拉斯托呢喃道。
忽然,他反应了过来。
“我的钱包!”阿拉斯托转身指著那人喊道:“该死的贼!他偷了我的钱包!”
听见了阿拉斯托的喊声,那人意识到自己暴露了。
於是撒腿就跑。
“追上他!”
阿拉斯托话音刚落,林登便像一根离弦的箭,嗖的一声,冲了出去。
街道上人流如织,这极大地减慢了林登和阿拉斯托的追捕速度。
反观那人,他身形敏捷,像一条浑身滑腻又狡猾的鱼。
他灵活地穿梭在人流之中。
“他在那里!他拐进巷子里了!”
阿拉斯托喊道。
市区的巷子十分狭窄,而且七拐八绕,十分复杂。
但好在人比外面少多了。
那人估计是想利用巷子的复杂地形甩开林登两人,可是没有想到林登就像一只寻血猎犬,牢牢跟在小偷的身后,即使他穿著手工定製的西装。
终於,那人跑进了一个死胡同。
他的面前只剩下一堵高高的墙。
此时,林登也正好堵住了那人的退路。
“钱包交出来,然后你就走了。”
林登冷著脸步步逼近,他伸出手试图给那傢伙一个机会。
可是那人的脸上没有丝毫畏惧,反而是一种得逞的表情。
只见那人吹了一个口哨。
口哨声后,四五个人突然出现在林登的身后。
他们和那小偷一样,年纪不大,估计刚成年不久,手中都拿著板砖和菜刀。
“嗨!把钱交出来,然后你就可以走了!”
小偷一脸戏謔地將刚才林登说的话,尽数还了回去。
林登的目光扫过围上来的几个少年混混,脸上表情平静。
他低头整理起自己的袖口,依旧给了他们一次机会。
“我不想伤害你们,我身上的衣服还是新做的,不要把事情闹得太难看。”
顿时,现场爆发了一阵快活的笑声。
“哟呵,大叔你还挺厉害,你是没吃过它的厉害吧!”
一个混混走上前,將手中的菜刀在林登眼前比划了几下。
可林登却是冷笑一声。
他低声说道:“找揍。”
突然,仅是片刻功夫,林登便扣住了混混拿菜刀的手,而后猛地向下一拗!
嘎嘣!
林登的力道之大,居然直接將混混的手腕掰断了。
混混的口中发出了悽厉的惨叫声。
其余混混见自家兄弟被欺负,连忙衝上前要跟林登拼命。
林登对此扯了扯嘴角:“找死。”
於是巷子里传出了一阵阵的惨叫。
“哎呦!我要死了!”
阿拉斯托扶著腰,终於赶了过来。
他气喘吁吁地靠在墙上,当他抬眼望去,就见地上躺著一群人,他们有的抱头,有的捂著手或腿,在地上痛苦地哀嚎著。
而林登则踩著一个人的脑袋,手上拿著阿拉斯托的钱包。
除了髮型乱些,林登全身上下没有受哪怕一丁点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