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並驱西境,鹿死谁手
    麦子熟了两次,伊耿歷298年也过去了大半。
    高亭的二三道城墙相继陷落。
    儘管那是两道没有任何木製结构的铁柵门,但大琼恩身著重甲顶著箭矢,亲自抱著野火罐,刷漆一样一点一点涂了上去。
    精钢也承受不住这样的炙烤,最终在火焰中像融化的蜡一样淌下来。
    梅斯公爵把自己关进了主楼,再也没有出来过。
    而在城外的大帐中,关於最终决战的地点选在哪里,诸侯们眾口不一。
    “先挥师北上,攻取古橡城。”詹姆在地图上重重一点。
    “然后我们和泰温大人南北夹击,会师於秧鸡厅下。”
    艾德思量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爵士,你在那里做过侍从,明知那是座坚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蓝礼花了三个多月才拿下来,如今正带著四万大军在那里驻防。”
    “蓝道伯爵又智勇兼备,惯於打硬仗、恶仗。”
    他指了指高亭上方的河流。
    “我认为,不若以无名河与曼德河为界,拦住敌军南下,甚至还可以故意放跑一部分士兵,削弱他们的战力。”
    “敌军现在分成两派,一边是家园被占领的北河湾地士兵,另一边是暂时安全的南河湾地士兵。”
    “可他们都想回家,越拖下去就越心急。困在北河湾地,时间长了自然会溃散。”
    “蓝礼一定会被逼迫著主动发起进攻,而我们依仗大河防线,优势很大。”
    艾德的战术一如既往的稳妥,对於到手的地盘也是徐徐图之。
    但很明显,这种方式不被眾人喜欢。
    你把功劳都拿完了,那我们吃什么?
    “我同意詹姆爵士的看法!”青铜约恩第一个叫起来。
    谷地贵族纷纷响应。
    “对对!我们愿意做先锋!”
    看来这已经是商议过的,不单单是詹姆的意思。
    北境、王领和河间地的诸侯都有收穫,只有他们这些谷地人,除了抓了一堆逃兵,就是兜了一个大圈子。
    最后还有一半人为了防备多恩军队,没能参与对高亭的掠夺。
    如今渡口已经控制住,不用担心在背后遭到袭击,无法撤出河湾地的问题了。
    所以他们被悉数调了过来。
    谷地士兵的锐气很足,而乔佛里也不想再拖下去。
    他还想回君临过自己的命名日呢。
    “詹姆,罗伊斯听令。”乔佛里站起身。
    “命你二人统谷地士兵为先锋,明日出发,先取古橡城,然后驻扎在林外的河滩中,不要轻举妄动。”
    “等我提领大军前往红湖城,彻底切断蓝礼任何逃离的通路!”
    “梅斯·提利尔真是个废物!”
    秧鸡厅城外的树林中,看著无家可归,被迫在此扎营的士兵们,蓝道伯爵的心中满是悲愤。
    奇袭西境是对的,成功的拖延了艾德北上的时间。
    调动联军的行动也是对的,他们的补给线被拉的很长,兵力也分散在各地。
    而风暴地和河湾地的主力一直都抱在一起,以空间换时间,找机会再吃掉对方一两万人。
    以此达到一场战役中兵力持平的目的。
    葛雷乔伊的袭扰也能破坏河间地士兵的战心,王领和西境又互为东西两端,无法相互照应。
    断其一臂,之后再慢慢收復失地。
    这才是以弱胜强的正途。
    他的每一步都是对的,可最后却逐渐走向了失败。
    蓝道完全没有想到,有一万精兵坚守的高亭,竟然连一个月都没撑住,使他破城之后立刻回救的计划彻底破產。
    雷德温的舰队虽然能运走一半的人,可泰温这头老狮子一改坚守不出的態势,又恢復了以往那种张牙舞爪的姿態。
    他不要命地带人冲了出来,死死咬住了他们的尾巴。
    上船的人又被迫下来,共同对敌。
    然后泰温又带人跑了。
    如此反覆几次,蓝道只能带人走陆路南下。
    可高亭已失,他们无法撤回南河湾地;东进也不现实,无名河对岸的北河湾地已经尽数被艾德掌握。
    当怒吼雄狮的旗帜出现在南面不远处的时候,蓝道明白,弒君者已经包围了过来。
    决战无可避免。
    而这正是蓝道一直想要避开的,他对正面硬碰硬並没有什么信心。
    “大人怎么一脸愁容?”
    蓝礼倒是一如既往地没心没肺。
    自从前几日那场暴雨之后,天气一直阴著,时不时飘些濛濛细雨。
    他大刺刺地踩在泥坑里,在士兵中到处巡视,还经常能叫出几个名字。
    塔斯家那个女儿笨手笨脚地给他撑著伞,可蓝礼的衣服还是湿了半边。
    此刻他巡视完回到大帐,看到蓝道在这里嘆息,反而宽慰起他来。
    “艾德被我们牵扯奔袭了几百里,又连续作战数月,早就疲惫不堪。”
    “而我们不久前才攻破兰尼斯港,抓获不少俘虏,得了不少补给,士兵们也休整完毕,如今士气正旺。”
    蓝礼笑了起来。
    “再说,十几年前,你打败了我的大哥,最后却败给了艾德。你难道不想报仇吗?”
    “虽然那时梅斯公爵下令投降,但我能看出来,你在心里还是很计较这件事情的。”
    “现在这么好的机会,你怎么能错过呢?”
    蓝道重新振奋了精神。
    因为他確实对那件事一直耿耿於怀。
    河湾地和风暴地的诸侯被悉数叫来,开始了决战前最后的一次会议。
    “下雨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机会。”蓝道说。
    “艾德是北境人,完全不了解河湾地的地形和气候。”
    “如果他坚守不出,把我们困在这里,对我们不利。但现在艾德主动出击,想要包围我们,反而露出了破绽。”
    “在这么泥泞的道路中,艾德的军队无法同时赶到,况且秧鸡厅周围都是树林,他们不知道我们藏在哪边。”
    蓝礼捋了一把头髮,用湿噠噠的手指戳著地图。
    “哨骑探报,泰温驻扎在五十里外,没有两天休想赶到,艾德在东面的军队还在红湖城一带。”
    “可暴躁易怒的弒君者只留下一小部分人围攻古橡城,直接带兵在距离林地边缘十里远的浅滩附近扎营。”
    “看来他害怕我们从那里坐船逃走,一路急行军过来堵住了渡口。”
    “可他却不知道,那里將成为他的葬身之地。”
    蓝礼最大的优势就是打一个时间差,主动出击,以人数优势先破一路。
    把一对三变成三个一对一。
    蓝礼和蓝道对视一眼,后者退进了人群。
    “岑佛德伯爵。”他点出一个名字。
    一个紫红色脸的大胖子走了出来。
    “在我进攻兰尼斯港期间,你很好地完成了围困秧鸡厅的命令。”
    “现在我把这片土地分封给你,並拨给你八百名弓箭手。”
    “你务必坚守此城,在我们出击期间,不能让泰温的一名士兵经由滨海大道穿越这里。”
    岑佛德单膝跪地,接受了命令。
    “佛索威伯爵,奥顿·马瑞魏斯伯爵,埃伍德·梅斗伯爵。”蓝礼叫了三个名字,却站出来四个人。
    佛索威分红苹果和绿苹果两家,另外两个也是东河湾地的贵族。
    “各位大人的城堡在东边,东面的防线也交给你们。”
    “我把所有轻骑兵都派给你们,务必阻截艾德可能赶到战场的援军。”
    其余的风暴地和河湾地诸侯由蓝礼亲自指挥。
    经过数月征战,还有战斗力的剩下三万多人。
    “今夜好好休息,明天一早,与弒君者决战!”
    清晨的风卷过原野,带著泥土与远处河水的湿气。
    詹姆·兰尼斯特捏了捏自己的右臂。
    他知道这一战的重要性,也知道自己在战斗中是多么的不中用。
    所以他把指挥权尽数交给谷地贵族,自己乖乖待在后方,像老爹那样,指挥一支可以隨时支援的预备队。
    中军由青铜约恩指挥。
    他们一大半的长矛兵都被调集过来,在最前方排成密集的线型阵,后方是手持短剑和斧头的轻步兵。
    再往后是谷地的弓箭手,散成一大片乱阵。
    谷地多山,狩猎资源丰富,猎手眾多,弓箭手多用射速快的短弓,而非適合集团作战的长弓。
    左翼的河滩上集结了所有重装步兵,右翼的道路上全是骑兵。
    大部分骑士也聚集在那里,他们纷纷放下面甲,世界在眼前缩成一条窄缝。
    远方传来撼动大地的响声,咚咚咚地敲进每个人的胸膛。
    “呜”
    身旁的號手鼓起腮帮,用尽全身力气吹响了进攻的號角,那声音高亢、悽厉,瞬间刺破了战场上空凝滯的寂静。
    上万只铁蹄同时叩击大地,匯成一股催命的洪流。
    两道钢铁铸造的墙壁开始接近,向外探出一根根代表著死亡的尖刺。
    詹姆能看清敌军前排骑士盔甲上的花朵,也能辨认出他们盾牌上的纹章。
    距离缩短,两军反而开始加速。
    这是重装骑兵之间最残酷,也最纯粹的逻辑。
    勇气,纪律,以及最重要的运气。
    谷地的飞鹰骑士与河湾地的鲜花骑士都想证明自己才是七国最优秀的骑兵。
    他们將马速提到了极限,將衝锋变成了狂飆。
    骑士们把身体挺得笔直,把骑枪紧紧夹在腋下。
    即使站在远离衝击线数里外的小丘上,詹姆也能感受到这种令人战慄的衝击o
    曾经,他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成千上万声巨响在同一瞬间爆发。
    整个世界都在雷鸣中远去。
    木材爆裂,金属扭曲,骨骼粉碎,血肉横飞,所有声音被压缩在一起,融合成一股恐怖的音爆。
    两股钢铁洪流迎头相撞的瞬间,无数人被击飞到后方,被敌军和剎不住脚步的同袍践踏。
    人仰马翻之中,陌客降临在属於他的领域。
    后续的骑兵无法停下,只能竭力控马,从倒地的同伴和敌人身边掠过,或者乾脆踏过去,然后迎上第二排,第三排衝来的长枪。
    战斗迅速从一次性的衝锋对撞,演变成前沿的残酷混战。
    长剑和钉头锤从腰间抽出,在极近的距离內劈砍、砸击,怒吼和哀嚎取代了衝锋的利响。
    不同的號角声响起,更加尖锐,更加充满攻击性。
    立定在原地的长矛兵开始缓缓向前推进,满山的长矛战戟压了过去。
    锤砧。
    但在这里,重骑兵是砧,步兵才是锤。
    他们像一座移动的山,不是等敌人来撞,而是主动朝敌人碾过去。
    那些比较灵活的自由骑手发现势头不对,开始从侧翼溜走,赶在被这座大山压平之前逃离战场。
    射手们捡起插在泥地上的箭矢,在近距离上专门瞄准大腿和盔甲的缝隙。
    长矛手从方阵的间隙里探出矛尖,將骑士捅下马来,斧兵和长戟兵蜂拥而上,起起落落间溅起一片血花。
    可就在这时,上万名步兵突然从树林中涌出,切向了谷地中军暴露出的侧翼。
    號角声变了调子,从进攻变成告急。
    原来,两方的骑士都是最美味的弃子。
    左翼的重装步兵开始转向,试图挡住这股洪流,但他们正面的敌人突然开始发力,死死咬住不愿意鬆口。
    中军的长矛阵被两面夹击,阵型像被揉皱的羊皮纸一样扭曲变形。
    预备队压了上去,为中军解围。
    可在这时,西方的海面上出现了一艘艘舰船,上面刷著一串串紫色的葡萄。
    詹姆开始觉得嘴中一阵苦涩。
    曾经那些美味的金色葡萄酒,在现在变成了一口口难喝的毒药。
    就在战斗陷入胶著的时候,东方的地平线上突然探出一面旗帜。
    然后是一根根矛尖。
    看著那面熟悉的宝冠雄鹿,蓝礼的士兵知道,那不是他们的援军。
    然而,令他们最为震撼的却是,一头硕大无比的纯白巨鹿出现在最前方。
    一名身穿金红战甲的骑士正稳稳地端坐其上。
    远东的夷地国度中有位姓孙的说过。
    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则擒三將军————
    大意是急著赶路,体力好的先到,身体弱的掉队,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个一个送人头。
    但是兵贵神速也是从他这里传出来的。
    更何况维斯特洛的甲冑根本卷不起来,要么穿身上,要么用马车拉。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调动大规模军队是件极其麻烦的事。
    为了防止蓝礼突然从林中杀出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艾德没有让士兵走得太快。
    更何况还有许多河湾地的游骑出现,似乎是蓝礼的先锋。
    ——
    所以他们白天行军,夜里扎营。
    可詹姆的哨骑在大半夜里像催命的陌客一样赶来,说树林边缘出现了大量河湾地斥候,不远处的海上还有舰队出没。
    谷地士兵精力最充沛,被单独挑出来独立成军。
    他们的人数也相对最少,看起来確实像只软柿子,蓝礼挑谷地士兵来打,一点也不奇怪。
    昨夜,乔佛里思索片刻,把艾德喊了起来。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这么早就睡得著觉。
    “陛下要带君临突击队趁夜赶过去?”
    乔佛里点点头。
    “北境与河间地的士兵损耗太高,不能再急行军了。”
    “如果詹姆那边是蓝礼的疑兵,主攻方向在这里,大部队可能会措手不及。”
    “但又不能不管他,由我带人过去最合適。”
    数月下来,就属这些人最清閒,除了打了个苦桥,一点苦头都没吃过。
    进攻高亭时,因为人数太多施展不开,所以乔佛里就把他们留在夹角地,整整训了一个月。
    如今君临突击队的战意被拉到了顶点。
    或者说,除了站军姿和跑操,让他们进七层地狱都愿意。
    而到了现在。
    乔佛里掀开面甲,眺望著远方的战局。
    “把马牵来。”
    “这鹿走起来一跳一跳的,我坐不稳。”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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