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好运气用光了吗?大麻烦!(求订阅)
第91章 好运气用光了吗?大麻烦!(求订阅)
两个多月没回来千军台村。
周志民发现村子里,多少有些变化。
现在已经步入夏季,村子四周的山,更加翠绿。
前两天下过雨的小山村,已经没有小水坑,更是见不到泥泞。
今年的夏季,京郊都已经有些乾旱的徵兆。
五兄妹进了村子,引起村民们的好奇。
大家都知道周志民五兄妹跟三个月前,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別。
清明节的时候,周志民他们回来祭拜他们父亲周良顺,老二他们身上的衣服还有七八个补丁。
但是现在,却已经看不到补丁了。
其实按照周志民的意思,財不外露,应该低调才对。
然而老二他们说的也对。
身上的补丁再多,也掩盖不住脸上的肉。
跟三月份之前相比,现在老二他们兄妹五人,都胖”了很多。
以前是瘦骨嶙峋,现在是正常体重,脸上看起来有肉。
因此这不是靠身上多几个补丁的衣服就可以遮掩住的。
於是,兄妹五人都穿著平时在城里传的衣服,回到了村子里。
回到自家院子,可以看到院子里有不少落叶。
嘎吱!
周志民拿出钥匙开锁,推开房门。
屋內有蜘蛛丝,地上有灰尘。
“开始打扫卫生吧。”
兄妹五人放下东西,开始打扫卫生。
忙碌了一个多小时,这才將家里里里外外都清扫乾净。
然后又开始准备午饭。
吃过午饭之后,兄妹五人去了一趟衣冠家。
之后又去了一趟村书记家里。
从甘世平这位村书记口中得知。
他们五兄妹的父亲,周良顺的遗体,至今还没找到。
矿场那边还在努力搜寻。
但具体什么时候找到,无法確定。
从书记家离开的时候,老二他们姐弟四人,眼眶红红的。
父亲都已经走了三个月。
可至今还没看到他的遗体。
有道是入土为安。
周良顺走了,却没能顺利入土”。
唉!
为人子女的,怎么可能不操心?
下午回到城里,周志民却没有再见到潘玉嬋。
这也挺好的。
既然没见到人,周志民便待在家里,准备晚饭。
夏天的晚霞並不好看,不像秋天那样,当傍晚来临晚霞便是生活的调色盘,日落的几分钟像是层次分明的巨型烟花,绚烂而短暂。
弟弟妹妹们在抬头望天。
今天的晚霞不算漂亮,却像是他们父亲在跟他们打招呼。
“大哥,你说父亲是不是在天上保佑著我们?”
老四喃喃说道。
啪!
周志民打了她的后脑勺一下,没好气地说道:“別在这里神神叨叨的,要么帮忙做饭,要么赶紧去背书。”
要是天天都这么多愁善感,活在过去,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反正周志民肯定不能让弟弟妹妹们这么干。
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正经事儿。
其他都是虚的。
“大哥你太用力了,痛死我了。”
老四不满地说道。
却是收穫了她大哥的一记白眼:“我用了多大力气,我自己能不知道吗?”
“你要是再磨蹭,我可就真的要揍你了。”
被周志民这么一嚇唬,別说老四了,老二他们全都散了。
晚饭过后,五兄妹全都待在书房里学习。
今天夜校没课,但老二还是要一起学习。
转眼第二天凌晨,休息好的周志民,悄悄地走出院门。
这个时间点的街道,十分安静。
周志民沿著记忆中的路线,直奔城外的朝阳公园黑市而去。
“没有手錶,还真是麻烦,今天说什么也要换一张手錶票...
,跑了差不多四公里左右的路程。
在来到黑市附近之后,他明显感觉比之前要快了一些。
但他却没有那么气喘吁吁了。
所以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好了。
如果他有手錶的话,那么就可以確认自己花了多少时间。
现在他每隔一两天就会来一趟黑市。
一是储存粮食,二是为了锻炼身体。
在周志民看来,不管在什么时候,人只要活著,身体健康最重要。
可能对於那些躺在医院病床的人来说,只要健康就好。
对於死过一次的周志民来说,不仅要健康,更要身体强壮。
但凡有可能,谁不希望自己长命百岁,不对,是长生不死!
周志民锻炼身体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持续变好,这是一个非常棒的信號。
如果有手錶,甚至有其他设备来確定自己的身体健康指数,那就更好了。
“梦里什么都有...
“”
小声地自嘲一句,周志民扭头走进黑市。
今天的黑市跟往常没什么两样。
还是那么多人。
他找到了一个二道贩子,从对方手中购买了一张手錶票和一张自行车票。
只不过,自行车票確实很贵,足足花了他五十五块钱。
在这个时代,自行车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论稀有程度,比周志民穿越前那个时空的私家车还要稀有。
收好两张票之后,周志民思索片刻,又对二道贩子问道:“同志,你还有手錶票吗?”
他想起了家里的弟弟妹妹。
可以提前准备好手錶票。
如果弟弟妹妹们爭气的话,那么他不介意改变奖品,直接给他们奖励一块手錶。
一九五八年的手錶。
国產货在一百二十到一百八十元之间。
进口手錶在一百五十元以上,三四百块钱一块的手錶,比比皆是。
见二道贩子摇头,周志民便没有再说什么。
没有就算了。
接下来他继续逛黑市,就在他准备购买富强粉的时候。
突然有人喊了一句,於是大家四散而逃。
朝阳公园黑市就在小树林里。
如果有红袖章过来的话,那么肯定会被外围的黑市管理人员提前发现。
只要有人提前预警,那么大家就可以马上拔腿逃跑。
反正四周都是农田小路什么的。
加上天色那么漆黑,想要抓住黑市里的人,几乎不可能。
周志民听到声音之后,脸色大变,瞬间拔腿就跑。
“好运气用完了吗?”
从营口回来之后,已经有小半个月的时间。
来过黑市好几次,今天是第一次遇到红袖章巡逻的事情。
按理说朝阳公园黑市是大家默认的一处市场。
却没想到会突然被查。
真是倒霉。
朝阳公园黑市附近,大量的人往四周逃散。
周志民也不例外,卖力狂奔。
速度一直维持在百米衝刺的极限速度。
芒种过后的周末,农历是四月廿一,凌晨的时间,天上有月亮。
虽然月光並不是非常明亮。
但也不像伸手不见五指那种漆黑。
所以运气好的话,不会因此崴脚被抓。
但运气不好的话,身后的追兵会一直追著,死咬不放。
跑了五六分钟,周志民自认为已经跑出去很远了,身后也没有了追兵,於是这才躲在一拐角处的小巷子喘气。
然而,他还没喘气多久,突然就听到了异常的动静。
呼喊声从远处传来,並且还伴隨著枪声。
把他嚇了一跳。
“躲起来!!!”
周志民现在已经跑不动了,只能躲。
前后左右上下就打量了一遍。
现在发现墙角处的那棵大树最合適藏人。
於是他二话不说,直接开始爬墙,然后上树。
等他藏起来之后,把呼吸放缓,脚步声也已经在出现在附近。
“该死,我这么倒霉的吗?”
暗骂一声,周志民直接屏气凝神,同时直接闭上眼睛。
因为有些人的第六感非常敏锐。
如果他在树上偷看,搞不好会被人发现。
还好现在是夏天,这棵树枝繁叶茂。
这要是冬天,首先他得冷得直打颤,其次他只能选择继续狂奔,而不是上树。
谁让在京城,冬天的树都是光禿禿的呢?
此时的小巷子,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刚到这里,就直接瘫倒在地,彻底没了气息。
而远处却突然传来了爆炸声。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附近村落。
但诡异的是,大家都不敢出门。
因为类似这样的事情,开门就是找死。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
有那么一部分人真的太好奇了。
打开门之后,很快就被带走问话了。
周志民在树上待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
腿都快麻了。
可他压根儿就不敢睁开眼。
因为他在第二十五分钟左右的时候,就打算下树离开。
结果附近又想起了脚步声。
这才让他明白,別人这是杀了个回马枪呢。
所以他就算是要下树,也得等一段时间才行。
咚咚!
又过去十来分钟。
就在周志民以为安全的时候。
耳边又响起了一些动静。
气得他差点破口大骂。
“踏马的,这帮人太鸡贼了,还来?”
要不要这么谨慎?
附近再次陷入诡异的安静当中。
如此又过去了较为漫长的时间。
此时此刻,周志民发现月亮已经往西边倾斜很多,东方似乎已经快要天亮了。
大地还是黑色的。
他又等了一会儿,这才小心翼翼地从树上下来。
整个过程中,完全不敢发出一丝的动静。
但是,就在他即將踩到地面时。
突然就缩了回去。
因为他可以很確定,他刚才踩到的並不是坚硬的地面,而是软软的东西。
可惜这里很黑,他无法確定那是什么。
回头看了一下,確认没有什么意外。
他再次往下探,这次换了位置,总算是坚硬地板。
落地之后,他就蹲下来去查看。
结果嚇得他一个跟蹌。
只因为他摸到了一个人的身体。
软趴趴的!
“老天爷,你这特么是在玩我吗?”
周志民很害怕,在心里咒骂两句,又等了一会儿,却见对方並没有扑过来。
於是他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
给自个儿壮胆儿!
来黑市购买粮食,他自然不会赤手空拳。
匕首是他之前在信託商店里採购的。
但是,这把匕首完全没有用处。
因为倒在地上的这人,已经断气了。
“这都没有被人发现吗?”
周志民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这个人死在这里,居然没有被人发现。
结果等他站起来,走出阴影时,这才发现,死人所在这个角落,確实很黑暗。
之所以没有被发现,那是因为对方碰巧就在这么一处阴影。
他站在死人不到一米的地方。
盯著阴影处,却什么都看不到。
仿佛这个死人就给四周环境融为一体。
更何况那些红袖章追过来时,也没有仔细留意,所以没有发现这个死人。
人已经死了。
周志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开始摸尸,这似乎成为他的传统技能。
此前他就摸过一次尸体。
当时还给对方留下来了一盏煤油灯。
他做事谨慎,当然不可能留下指纹。
因此他摸尸的时候,都会戴上手套。
这种手套是他特意让老二帮忙缝製的,材料就是普通的破旧衣服边角料。
摸尸片刻,他就从死人身上摸出来一把手枪。
“难道这人是特务吗?”
周志民將弹夹退出来一看,里面居然还有三发子弹。
不过他並不知道这是什么手枪。
手枪小巧玲瓏,重量也很轻,大概一斤多一点。
“没想到我收穫的第一把枪械,居然是摸尸得来的...
17
心中暗暗自语一句,周志民看著手枪,更加高兴。
有了手枪,以后他来黑市,就更有信心了。
就算没有子弹。
只需要拿出这么一把手枪,威慑力也瞬间拉满。
收好手枪之后,周志民继续摸尸。
很快,他又从死人身上摸出一些钱幣。
“嗯?有外匯!!!”
他只是打开对方的钱包,里面放了好几张美元钞票。
通过微弱的光芒,他能够看清楚钱幣上面的100字样。
人民幣可没有100面值的钱幣。
最大面值是10元罢了。
当然这些钱也不可能是人民银行发行的。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外幣!
那么他刚才猜测对方是特务,好像就非常合理了。
但也未必一定就对。
总之这人死了跟他没关係。
只不过是他碰巧发现了对方的尸体罢了。
除了钱包之外,尸体手腕处还带著手錶。
虽然手錶很容易出事儿。
可周志民却想著拿去黑市换钱。
除此之外,他还在对方身上发现了一副眼镜和一本书。
是一本被他藏在大腿裤子夹层处的书。
“密码本吗?”
周志民顿时懊悔不已,因为他已经將裤子夹层给撕开了,他想要把书本放回去,就不太可能了。
毕竟这是一个特务,密码本对他没用。
但就这么放回去的话,铁定会被人怀疑。
麻烦大了。
草!
享
两个多月没回来千军台村。
周志民发现村子里,多少有些变化。
现在已经步入夏季,村子四周的山,更加翠绿。
前两天下过雨的小山村,已经没有小水坑,更是见不到泥泞。
今年的夏季,京郊都已经有些乾旱的徵兆。
五兄妹进了村子,引起村民们的好奇。
大家都知道周志民五兄妹跟三个月前,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別。
清明节的时候,周志民他们回来祭拜他们父亲周良顺,老二他们身上的衣服还有七八个补丁。
但是现在,却已经看不到补丁了。
其实按照周志民的意思,財不外露,应该低调才对。
然而老二他们说的也对。
身上的补丁再多,也掩盖不住脸上的肉。
跟三月份之前相比,现在老二他们兄妹五人,都胖”了很多。
以前是瘦骨嶙峋,现在是正常体重,脸上看起来有肉。
因此这不是靠身上多几个补丁的衣服就可以遮掩住的。
於是,兄妹五人都穿著平时在城里传的衣服,回到了村子里。
回到自家院子,可以看到院子里有不少落叶。
嘎吱!
周志民拿出钥匙开锁,推开房门。
屋內有蜘蛛丝,地上有灰尘。
“开始打扫卫生吧。”
兄妹五人放下东西,开始打扫卫生。
忙碌了一个多小时,这才將家里里里外外都清扫乾净。
然后又开始准备午饭。
吃过午饭之后,兄妹五人去了一趟衣冠家。
之后又去了一趟村书记家里。
从甘世平这位村书记口中得知。
他们五兄妹的父亲,周良顺的遗体,至今还没找到。
矿场那边还在努力搜寻。
但具体什么时候找到,无法確定。
从书记家离开的时候,老二他们姐弟四人,眼眶红红的。
父亲都已经走了三个月。
可至今还没看到他的遗体。
有道是入土为安。
周良顺走了,却没能顺利入土”。
唉!
为人子女的,怎么可能不操心?
下午回到城里,周志民却没有再见到潘玉嬋。
这也挺好的。
既然没见到人,周志民便待在家里,准备晚饭。
夏天的晚霞並不好看,不像秋天那样,当傍晚来临晚霞便是生活的调色盘,日落的几分钟像是层次分明的巨型烟花,绚烂而短暂。
弟弟妹妹们在抬头望天。
今天的晚霞不算漂亮,却像是他们父亲在跟他们打招呼。
“大哥,你说父亲是不是在天上保佑著我们?”
老四喃喃说道。
啪!
周志民打了她的后脑勺一下,没好气地说道:“別在这里神神叨叨的,要么帮忙做饭,要么赶紧去背书。”
要是天天都这么多愁善感,活在过去,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反正周志民肯定不能让弟弟妹妹们这么干。
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正经事儿。
其他都是虚的。
“大哥你太用力了,痛死我了。”
老四不满地说道。
却是收穫了她大哥的一记白眼:“我用了多大力气,我自己能不知道吗?”
“你要是再磨蹭,我可就真的要揍你了。”
被周志民这么一嚇唬,別说老四了,老二他们全都散了。
晚饭过后,五兄妹全都待在书房里学习。
今天夜校没课,但老二还是要一起学习。
转眼第二天凌晨,休息好的周志民,悄悄地走出院门。
这个时间点的街道,十分安静。
周志民沿著记忆中的路线,直奔城外的朝阳公园黑市而去。
“没有手錶,还真是麻烦,今天说什么也要换一张手錶票...
,跑了差不多四公里左右的路程。
在来到黑市附近之后,他明显感觉比之前要快了一些。
但他却没有那么气喘吁吁了。
所以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好了。
如果他有手錶的话,那么就可以確认自己花了多少时间。
现在他每隔一两天就会来一趟黑市。
一是储存粮食,二是为了锻炼身体。
在周志民看来,不管在什么时候,人只要活著,身体健康最重要。
可能对於那些躺在医院病床的人来说,只要健康就好。
对於死过一次的周志民来说,不仅要健康,更要身体强壮。
但凡有可能,谁不希望自己长命百岁,不对,是长生不死!
周志民锻炼身体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持续变好,这是一个非常棒的信號。
如果有手錶,甚至有其他设备来確定自己的身体健康指数,那就更好了。
“梦里什么都有...
“”
小声地自嘲一句,周志民扭头走进黑市。
今天的黑市跟往常没什么两样。
还是那么多人。
他找到了一个二道贩子,从对方手中购买了一张手錶票和一张自行车票。
只不过,自行车票確实很贵,足足花了他五十五块钱。
在这个时代,自行车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论稀有程度,比周志民穿越前那个时空的私家车还要稀有。
收好两张票之后,周志民思索片刻,又对二道贩子问道:“同志,你还有手錶票吗?”
他想起了家里的弟弟妹妹。
可以提前准备好手錶票。
如果弟弟妹妹们爭气的话,那么他不介意改变奖品,直接给他们奖励一块手錶。
一九五八年的手錶。
国產货在一百二十到一百八十元之间。
进口手錶在一百五十元以上,三四百块钱一块的手錶,比比皆是。
见二道贩子摇头,周志民便没有再说什么。
没有就算了。
接下来他继续逛黑市,就在他准备购买富强粉的时候。
突然有人喊了一句,於是大家四散而逃。
朝阳公园黑市就在小树林里。
如果有红袖章过来的话,那么肯定会被外围的黑市管理人员提前发现。
只要有人提前预警,那么大家就可以马上拔腿逃跑。
反正四周都是农田小路什么的。
加上天色那么漆黑,想要抓住黑市里的人,几乎不可能。
周志民听到声音之后,脸色大变,瞬间拔腿就跑。
“好运气用完了吗?”
从营口回来之后,已经有小半个月的时间。
来过黑市好几次,今天是第一次遇到红袖章巡逻的事情。
按理说朝阳公园黑市是大家默认的一处市场。
却没想到会突然被查。
真是倒霉。
朝阳公园黑市附近,大量的人往四周逃散。
周志民也不例外,卖力狂奔。
速度一直维持在百米衝刺的极限速度。
芒种过后的周末,农历是四月廿一,凌晨的时间,天上有月亮。
虽然月光並不是非常明亮。
但也不像伸手不见五指那种漆黑。
所以运气好的话,不会因此崴脚被抓。
但运气不好的话,身后的追兵会一直追著,死咬不放。
跑了五六分钟,周志民自认为已经跑出去很远了,身后也没有了追兵,於是这才躲在一拐角处的小巷子喘气。
然而,他还没喘气多久,突然就听到了异常的动静。
呼喊声从远处传来,並且还伴隨著枪声。
把他嚇了一跳。
“躲起来!!!”
周志民现在已经跑不动了,只能躲。
前后左右上下就打量了一遍。
现在发现墙角处的那棵大树最合適藏人。
於是他二话不说,直接开始爬墙,然后上树。
等他藏起来之后,把呼吸放缓,脚步声也已经在出现在附近。
“该死,我这么倒霉的吗?”
暗骂一声,周志民直接屏气凝神,同时直接闭上眼睛。
因为有些人的第六感非常敏锐。
如果他在树上偷看,搞不好会被人发现。
还好现在是夏天,这棵树枝繁叶茂。
这要是冬天,首先他得冷得直打颤,其次他只能选择继续狂奔,而不是上树。
谁让在京城,冬天的树都是光禿禿的呢?
此时的小巷子,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刚到这里,就直接瘫倒在地,彻底没了气息。
而远处却突然传来了爆炸声。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附近村落。
但诡异的是,大家都不敢出门。
因为类似这样的事情,开门就是找死。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
有那么一部分人真的太好奇了。
打开门之后,很快就被带走问话了。
周志民在树上待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
腿都快麻了。
可他压根儿就不敢睁开眼。
因为他在第二十五分钟左右的时候,就打算下树离开。
结果附近又想起了脚步声。
这才让他明白,別人这是杀了个回马枪呢。
所以他就算是要下树,也得等一段时间才行。
咚咚!
又过去十来分钟。
就在周志民以为安全的时候。
耳边又响起了一些动静。
气得他差点破口大骂。
“踏马的,这帮人太鸡贼了,还来?”
要不要这么谨慎?
附近再次陷入诡异的安静当中。
如此又过去了较为漫长的时间。
此时此刻,周志民发现月亮已经往西边倾斜很多,东方似乎已经快要天亮了。
大地还是黑色的。
他又等了一会儿,这才小心翼翼地从树上下来。
整个过程中,完全不敢发出一丝的动静。
但是,就在他即將踩到地面时。
突然就缩了回去。
因为他可以很確定,他刚才踩到的並不是坚硬的地面,而是软软的东西。
可惜这里很黑,他无法確定那是什么。
回头看了一下,確认没有什么意外。
他再次往下探,这次换了位置,总算是坚硬地板。
落地之后,他就蹲下来去查看。
结果嚇得他一个跟蹌。
只因为他摸到了一个人的身体。
软趴趴的!
“老天爷,你这特么是在玩我吗?”
周志民很害怕,在心里咒骂两句,又等了一会儿,却见对方並没有扑过来。
於是他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
给自个儿壮胆儿!
来黑市购买粮食,他自然不会赤手空拳。
匕首是他之前在信託商店里採购的。
但是,这把匕首完全没有用处。
因为倒在地上的这人,已经断气了。
“这都没有被人发现吗?”
周志民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这个人死在这里,居然没有被人发现。
结果等他站起来,走出阴影时,这才发现,死人所在这个角落,確实很黑暗。
之所以没有被发现,那是因为对方碰巧就在这么一处阴影。
他站在死人不到一米的地方。
盯著阴影处,却什么都看不到。
仿佛这个死人就给四周环境融为一体。
更何况那些红袖章追过来时,也没有仔细留意,所以没有发现这个死人。
人已经死了。
周志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开始摸尸,这似乎成为他的传统技能。
此前他就摸过一次尸体。
当时还给对方留下来了一盏煤油灯。
他做事谨慎,当然不可能留下指纹。
因此他摸尸的时候,都会戴上手套。
这种手套是他特意让老二帮忙缝製的,材料就是普通的破旧衣服边角料。
摸尸片刻,他就从死人身上摸出来一把手枪。
“难道这人是特务吗?”
周志民將弹夹退出来一看,里面居然还有三发子弹。
不过他並不知道这是什么手枪。
手枪小巧玲瓏,重量也很轻,大概一斤多一点。
“没想到我收穫的第一把枪械,居然是摸尸得来的...
17
心中暗暗自语一句,周志民看著手枪,更加高兴。
有了手枪,以后他来黑市,就更有信心了。
就算没有子弹。
只需要拿出这么一把手枪,威慑力也瞬间拉满。
收好手枪之后,周志民继续摸尸。
很快,他又从死人身上摸出一些钱幣。
“嗯?有外匯!!!”
他只是打开对方的钱包,里面放了好几张美元钞票。
通过微弱的光芒,他能够看清楚钱幣上面的100字样。
人民幣可没有100面值的钱幣。
最大面值是10元罢了。
当然这些钱也不可能是人民银行发行的。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外幣!
那么他刚才猜测对方是特务,好像就非常合理了。
但也未必一定就对。
总之这人死了跟他没关係。
只不过是他碰巧发现了对方的尸体罢了。
除了钱包之外,尸体手腕处还带著手錶。
虽然手錶很容易出事儿。
可周志民却想著拿去黑市换钱。
除此之外,他还在对方身上发现了一副眼镜和一本书。
是一本被他藏在大腿裤子夹层处的书。
“密码本吗?”
周志民顿时懊悔不已,因为他已经將裤子夹层给撕开了,他想要把书本放回去,就不太可能了。
毕竟这是一个特务,密码本对他没用。
但就这么放回去的话,铁定会被人怀疑。
麻烦大了。
草!
享